根据普宁市“三旧”改造方案审批流程,为更好地接受社会和社区居民的监督,现将普宁市丽达纺织有限公司旧厂房及南侧地块“三旧”项目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9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反映意见。为了便于调查联系,鼓励署名反映意见并提供联系方式。
普宁市丽达纺织有限公司旧厂房及南侧地块“三旧”改造方案
根据 “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本公司拟对位于普宁市科技工业园金池路北侧普宁市丽达纺织有限公司旧厂房及南侧地块进行改造,改造方案如下: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改造地块位于普宁市科技工业园,东为科达路,西至龙石路,南临高埕村,北靠科展路,由沿金池路南北两侧的两宗用地组成,已纳入“三旧”改造标图建库成果,图斑编号为44528102164, 总占地面积 145211平方米(217. 82亩), 全部用地为国有工业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普宁市丽达纺织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列:普府国用(2004) 第特00829号土地,面积152.67亩;不动产权证列:普府国用(2008) 第特01666号土地,面积65.15亩。改造地块涉及的厂房、土地权属清晰,四至清楚,无争议,市国土资源局已确权。
二、规划情况
改造地块符合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已纳入我市“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和年实施计划,并已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根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普宁市丽达纺织有限公司旧厂房及南侧地块单元规划的批复》 (普府函【2020】93号),该项目总面积 217.82亩,其中自行改造面积为152. 67亩,该宗土地改造后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 容积率≤4. 5 (其中住宅≤4. 2, 零售商业≤0. 3) ,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5%,建筑高度≤90米;该项目其中按规定移交政府用地面积65.15亩,规划用途为服务设施用地、园区公共管理服务中心、中小学用地、二类住宅用地等。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改造地块现用途为工业厂房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普宁市丽达纺织有限公司,用地面积为145211平方米(折合217.82亩),位于金池路南北两侧,金池路北侧地块有多层建筑厂房多座,金池路南侧地块建有工业厂房一座。丽达纺织有限公司响应政府号召,将位于此地块之上的工厂搬迁入园,重新建设新厂房。
四、协议补偿情况
本改造项目土地面积为217.82 亩,全部为普宁丽达纺织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该项目拟以自行改造方式进行开发建设,本公司自行改造,补偿自行处理。
五、土地拟改造情况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该项目总占地面积145211平方米(折合217.82亩),其中152.67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普宁市人民政府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给普宁市丽达纺织有限公司作为二类居住用地,由本公司按规定补交出让金后自行筹集资金对项目进行改造,投入改造资金约35亿元。改造后,该宗土地将作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商业用地。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 (揭府办[2018]90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该项目总面积217.82亩,本公司自行改造面积101778平方米(折合152.67亩),其余43433平方米(折合65.15亩)作为提留用地按规定移交政府。本项目通过“三旧”改造,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土地的利用价值,对改善城镇环境起到了十分积极的作用。
六、其他相关情况
该宗土地在出让前应完成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普宁市丽达纺织有限公司为改造主体。项目由本公司自行筹集资金组织拆迁、补偿、搬迁工作,并按照规划建设要求实施项目改造。该项目预计2021年开工,工期5年,计划2026年竣工,公共服务设施由政府统一安排实施,与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航拍图片
附:原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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