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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置曝光!普宁池尾街道87.55亩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近日,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三则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和一则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其中,位于下架山镇下西埔经济联合社1.0132公顷(约15.2亩)土地获批后用于中海油粤东LNG普宁末站项目,位于高埔镇头寮村头寮经济联合社0.6463公顷(约9.69亩)土地和高埔镇南营经济联合社0.375公顷(约5.63亩)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普宁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普府公(2020)55号


为实施中海油粤东LNG普宁末站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对项目用地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用于中海油粤东LNG普宁末站项目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下架山镇下西埔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1.0132公顷。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该项目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裁、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0月20日



普宁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普府公(2020)57号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高埔镇头寮村头寮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0.6463公顷。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裁、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



普宁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普府公(2020)58号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市政府拟启动土地征收程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土地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获批后全部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土地征收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高埔镇南营经济联合社,拟征收土地面积0.375公顷。

三、土地现状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征地行为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广大村民和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积极反馈意见。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土地上抢裁、抢建、抢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普宁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4日


据《普宁市2020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台账》显示,2020年普宁市供应土地总共41宗,面积1498.56亩。

位于池尾(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街道新丰经济联合社87.55亩土地拟作为城镇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总额为430.3757万元。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普府公(2020)56号


为实施城镇建设规划,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市政府拟征收池尾街道新丰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5.8367公顷(折87.55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目的:拟作为城镇建设用地。

二、拟征收范围:池尾街道新丰经济联合社,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拟征收土地现状:现状地类为林地5.3625公顷,建设用地0.0009公顷,其他农用地0.4723公顷,未利用地0.001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和金额: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 (普市发(2017) 6号)的规定,征收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林地补偿标准:

1. 土地补偿费:每公顷19.8万元。

2. 安置补助费:每公顷29.7万元。

3. 青苗补偿费:根据实际调查情况,按每公顷3.9~19.5万元进行补偿。

(二)征收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27.5万元。

(三)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27.5万元。

(四)征收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30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430.3757万元。



据小房君了解,此次征收的池尾街道新丰经济联合社集体土地位于寒妈水库片区内,该片区将打造成为:集休闲、教育、居住于一体的具有潮汕特色的特色智慧小镇。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提到,提升西部片区发展效益,立足生态发展区功能定位,做足休闲农业、生态旅游、养老养生、特色农产品深加工等文章,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连片打造田园综合体,培育创建森林特色小镇和森林康养小镇,打造绿色发展高地、生态宜居新城。

目前,市区西部片区生态环境优美、相关配套齐全,已成为热土迎来大开发。该片区聚集有保利和府、碧桂园、翔栩城市公园、星河明珠湾、华南师范附属普宁学校、普宁市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普宁市民政福利园等项目,未来发展前景不容小觑。让我们一起期待未来西部片区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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