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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起,普宁这些路段启用电子抓拍!长假期间请避开这些易堵路段!

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

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通告

普公通【2020】8号

为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管理力度,维护正常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普宁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机动车在以下路段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记录。现将有关路段通告如下:

1、G238线普宁市路段

2、G324线普宁市路段
3、S228线普宁市路段
4、S236线普宁市路段
5S237线普宁市路段
6S255线线普宁市路段
7S337线线普宁市路段

8、普宁市X052草南线

9、普宁市X092崩东线

10、普宁市X096新大线

11、普宁市X097京梅线
12、普宁市X101隆高线
13、普宁市X107马五线
14、普宁市X108仙贡线
15、普宁市X109石云线
16、普宁市X110麒大线
17、普宁市X111流踏线
18、普宁市高铁站站前中路
19、普宁市流沙大道
20、普宁市池尾(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玉潭路
21、普宁市流沙德才街
22、普宁市流沙南竹路
23、普宁市流沙安东街
24、普宁市大坝镇天桥西路和戏院街路段
25、普宁市大坝镇英歌山工业区工业大道
26、普宁市洪阳镇新一中路
27、普宁市洪阳镇沿河西路
28、普宁市赤岗镇陈厝寨兴华路
29、普宁市广太镇广安路西段
30、Y336钟扬线普宁市南溪镇钟堂村至南溪村路段
31、普宁市占陇镇翠南路

32、普宁市占陇镇华南学校门口路段


普宁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对抓拍、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本通告自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普宁市公安局 
2020年9月9日


2020是特殊的一年,受疫情影响封闭的旅游市场正逐步稳定,中秋、国庆双节又恰好“交叠”,今年这个黄金周注定不一般,长假期间群众自驾游、朋友聚会、团圆探亲等活动增多,车流量将明显攀升

为服务广大市民合理选择出行方式和出行线路,普宁交警发布“两公布一提示”,建议广大交通参与者错峰出行,提前做好出行规划。


市区 易拥堵路段


1、流沙大道渔行路口
2、环城南路南兴路口
3、河滨东路丽江骏景(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0663-2559559)路口
4、普宁广场周边路段
5、广达北路、广达南路
6、赤华路兰花广场路段


池尾 易拥堵路段


1、S236线燎原泥沟高速路口
2、S238线池尾汽配大门路口
3、S236线环市北路口


占陇 易拥堵路段


1、G324线环市东路口至白马桥路段
2、X110线占陇镇练江桥路段
3、X110线与S237线麒麟车站交叉路口


洪阳 易拥堵路段


1、S237线赤岗高速路口
2、S236线大坝路段


里湖 易拥堵路段


1、G238线梅塘路段


云落 易拥堵路段


1、G324国道华师大附属学校路段



安全出行提示

1、国庆、中秋节期间,人流车流集中,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占用作为高速公路生命线的应急车道行驶,服从现场交警指挥,文明礼让,不抢道,不逆行,确保道路畅通安全。

2、国庆、中秋节日期间自驾车出游前,请提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关键部件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随车携带警告标志牌、千斤顶、螺丝套筒等工具,以备急需。

3、国庆、中秋节日期间旅游出行,请提前了解路况,危险路段要谨慎驾驶,注意减速慢行,不要强行超车、强行会车。

4、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广东省能源局联合发文(粤公通字[127号])关于2020年重大节假日和春运高峰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2020年10月1日零时至2020年10月8日24时全省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天然气的运输车辆,医用氧运输车辆不受限制。违反限行规定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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