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针对揭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建设普宁北部中心水厂工程的建议”,揭阳市水利局给出了相应的答复。
对揭阳市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33号的答复
陈小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要求支持建设普宁北部中心水厂工程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普宁市现状供水能力不足的问题,市委、市政府、市水利局近年来高度关注,并多次专题研究;您提出的要求支持建设普宁北部中心水厂工程及相关建议,市委、市政府已做出工作部署,落实我局编制完成《揭阳市水资源配置初步方案、工程布局方案、建议实施方案》, 并于6月5日、6月9日、7月30日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其中关于普宁北部水厂建设的安排基本与您的建议一致;自今年3月24日市委专题会议部署任务后,市水务集团、普宁市人民政府已与省粤海集团开展合作,普宁北部中心水厂及管线建设已由省粤海集团、揭阳市水务集团、普宁市相关部门着手开展前期工作,目前正就其中部分关键问题进行反复磋商。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大力支持普宁北部中心水厂及管线工程的建设,继续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工程尽快开工建设,为普宁市人民生活和经济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用水保障。
揭阳市水利局
2020年8月18日
附:原文件
北部中心水厂
据了解,为保证城市供水安全,今年3月普宁市供水管理局公示了《普宁市中心城区给水工程专项规划(2020-2035)》,规划新建水厂1座,即北部中心水厂,设计规模为20万m³/d。
4月,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普宁市北部中心水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据了解,该地块位于洪阳镇富袋村,用地面积62894平方米(94.34亩),用地性质为公用设施用地,容积率≤1.2,建筑密度≤45%,绿地率≥30%,建筑高度≤2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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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提到,全力推动水资源优化配置工程,加快推进北部中心水厂建设,推进实现与揭阳供水系统并网,解决人民群众多年盼望、梦寐以求的饮水用水问题。期待早日启动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