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广东省教育厅制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5月,揭阳市教育局印发了《揭阳市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揭市教〔2020〕119号)。在省教育厅、揭阳市教育局工作的部署基础上,普宁市根据实际,制定了《普宁市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普教发〔2020〕125号),进一步提出了普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实施意见和要求。今年普宁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怎么做?有哪些要求?快来了解一下吧!
免试就近入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确立的基本入学制度,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各地要严格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等方式选拔学生。各地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管理,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采用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形式进行报名。民办中小学校应当按照核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无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不得跨区域招生,有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原则上面向审批地招生。从2020年起,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集团),应首先通过直升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应接受公开报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录取工作要做到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坚决整治公办、民办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为依据的“掐尖”招生、提前招生、违规争抢生源的行为,严禁通过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招生。
公办、民办普通高中要按照教育、招生部门统一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审批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普通高中学校招收“挂读生”、择校生和变相招收“借读生”;认真落实“指标到校”政策要求,每所优质普通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按初中学校在校生数,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指标到校招生采用单独批次、单独录取的招生办法。完善并落实本地区进城务工和港澳人员随迁子女参加中考的相关政策,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
各地各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好失学辍学适龄儿童情况排查,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帐,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要落实国家“两为主、两纳入”要求,提高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比例,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做好无人监护、失学辍学等农村留守儿童就学保障工作,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等控辍保学重点群体就学情况的监控,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全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档案并在学籍系统进行标注,准确掌握在校留守儿童信息;要通过普通学校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
3、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实行随机电脑摇号5、严禁提前招生、“掐尖”招生、争抢生源等违规行为1、严禁高中学校招收“挂读书”、择校生、“借读生”2、优质高中学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含民办),并向薄弱初中、农村初中倾斜综上
此次方案实施后
一些民办学校举办的
所谓“招优考”等违规入学考试
有望被取缔
各校争抢优质生源等违规行为
也将不复存在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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