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天,小房君从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
了解到
该校已开始接受2020年秋季
新生报名预登记
报名须知如下

依据普宁市人民政府、华南师范大学、普宁市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三方签订的《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协议书》的规定,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学区范围是: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见普府函(2017)149号】内。
小房君留意到,招生范围是在普宁市寒妈水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内,小房君特意找到了这个规划。
据悉,该规划范围东至寒妈水库堤坝,西至云落中学东侧规划24米道路,南至324国道及324国道南侧部分用地,北至普惠高速公路,总用地面积3.09平方公里。该片区将打造成为集休闲、教育、居住于一体的具有潮汕特色的特色智慧小镇。

1、招生对象: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2020年秋季招录一至七年级学生
2、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

拍摄时间:2020年4月13日
1、具有学区内户籍(2020年5月31日前及此日入户);
2、非学区内户籍、享受政策性照顾人员的子女;
3、符合入学条件的学区内居住、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学区内适龄儿童分类依次招生:
1、具有学区内户籍(2020年5月31日前及此日入户)且其父或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具有本校学区内房屋产权证;
2、非学区内户籍,其父或母或监护人具有本校学区内房屋产权证。
如果上一类符合入读条件的人数已超出学校招生计划数,不再进行下一类招生。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未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全部录取;当同一批次中通过审核的申请就读人数超出学校空余学额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1、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未入学的儿童、少年(以下简称“适龄儿童”)。
2、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及其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的户口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其父或母或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管局已网签备案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业主则提供购房合同;
(3)适龄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
(4)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明;
(5)2013年8月31日前及此日出生的申请入学的适龄儿童,由家长填写《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核查情况证明》(见附件1),交由申请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全国查询功能合适是否已入学情况,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二至六年级申请人必须是小学在校学生,七年级申请人必须是小学毕业生。
2、须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及其父母任一方或监护人的户口本、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其父或母或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房管局已网签备案但暂未取得房产证的业主则提供购房合同。
拍摄时间:2020年4月13日
1、即日起至8月3日,入学申请人或监护人如实填写《2020年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学位申请表》(附件2),并于8月4-8日到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普宁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所需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8月15日,审定学位申请者材料,我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录取通知书,2-6年级按相关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3、8月25日至8月26日,入学申请人或监护人持入学通知书、户口本复印件,到我校注册。逾期未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入读资格。
注:报名相关表格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下载,提取码:kpk3。
拍摄时间:2020年4月13日
1、各类证件(房产证件、户口簿、身份证号码等)由学校提请相关职能部门验证,如提供虚假证件,立即取消申请和入读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监护人承担。
2、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入学申请表及证件,或证件不齐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当年入学申请资格,次年可再次申请。
3、已被录取的学生须于指定日期内到我校领取入学通知书,准时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4、享受政策性照顾人员的子女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5、杜绝各类中介干扰,谨防电信、网络等各类诈骗,我校招生报名验证、领取录取通知书等各项工作均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现场办理。非学生本人或非监护人办理报名验证、领取录取通知书等手续的,学校一概不予受理。也不接受电话、短信委托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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