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言
一直以来,价格便宜的小产权房都备受诟病,不少人都很疑惑小产权房到底能不能买、能不能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据央视新闻,自然资源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重申小产权房等不能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据公开资料显示,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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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由国家颁发产权证的叫做大产权房,包括40年产权、50年产权和70年产权。我们平时购买的普通商品房,都属于大产权房。
小产权房与大产权房的区别:
1、大产权房有五证,受法律保护,有完整产权。小产权,没有五证,不受法律保护,只有部分产权。通俗了说,就是大产权有房产证,小产权没有房产证;
2、大产权拆迁有补偿,小产权没有。也就是说,如果政府要拆迁房子,小产权业主基本不会得到拆迁安置补偿;
3、小产权房屋质量没人监督,存在安全隐患,而且除了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以外,入住后的物业管理也极容易出现问题;
4、小产权由于没有正规的产权证,不能作为抵押或上市转卖。而且小产权房不能在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所以不可以办理抵押等他项权利,也就是说,买小产权房不能贷款,只能一次性付全款。
自然资源部近日下发了《关于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申小产权房等不能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通知强调,对乱占耕地建房、违反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建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宅基地、小产权房等,不得办理登记,不得通过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
自然资源部表示,2020年底基本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就全国而言,宅基地数量大、情况复杂,一些地方还存在农村地籍调查基础薄弱、登记资料管理不规范和信息化程度低等问题。
为确保2020年底完成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自然资源部要求,各地要按照不动产统一登记要求,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办理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坚持不变不换原则,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前,各历史阶段颁发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继续有效,对有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需求的,完成地上房屋补充调查后办理登记。
自然资源部还要求,各地要加快地籍调查,全面查清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底数,对已调查登记、已调查未登记、应登记未登记、不能登记等情况要清晰掌握。
去年底,《广东省加快推进“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方案》由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实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并于2019年12月26日正式印发施行。
方案明确提出,力争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但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城镇居民非法购买农村宅基地及地上房屋的,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近年来,普宁市以市区为突破口,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违法违规建筑强制拆除行动,并专门制订《普宁市拆除市区违法违规建筑联合行动方案》,严查严控违法违规建设,遏制农民自建房、农村联建房、“小产权房”等蔓延的乱象。
为坚决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2020年4月22日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自2019年12月31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好违法建设治理攻坚仗的实施意见》(揭府函〔2019〕134号)出台之后,所有新增的违法建设一律依法拆除或没收。
2020年5月11日,普宁市自然资源局印发的《普宁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处理意见中提到: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得办理不动产登记。
购买小产权房有何风险?
事实上,早在2018年,人民日报就在《国家明令禁止 “小产权房”为何屡禁不止》一文中指出,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就明确要求对在建、在售的“小产权房”坚决叫停,严肃查处。国家有关部门反复申明,建设、销售、购买“小产权房”均不受法律保护,对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要坚决遏制。
图片来源:人民网截图
综上所述,小产权房存在的重要因素是因为它的价格非常便宜,无论是宅基地转让还是小产权房买卖都具有较大法律风险,大家务必谨慎对待。小产权房毕竟是没有任何法律保障的,购买小产权房后一旦被拆除将得不到任何赔偿,血本无归。普宁人,你还要冒这个险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