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普宁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普宁市流沙北街道红领巾实验学校地块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的批复。批复内容如下:
普宁市流沙北街道红领巾实验学校地块规划条件调整论证报告(批后公示)
本项目地块位于普宁市主城区流沙北街道,项目地块用地性质政府原批复为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现状已建为学校,需进行用地性质调整,并重新制定控制指标。目前城镇化进程加快,教育设施供需矛盾日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加快基本公共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普宁市人民政府也提出要增加中小学幼儿园学位和优质教育资源供给。
本项目地块为普宁流沙北街道红领巾实验学校,位于环市北路与赤华北路交叉口,距离普宁站约6公里,距离汕湛高速出入口约6.3公里,周边有众多居住小区,南侧为田园村。红领巾实验学校由金盘科技有限公司独资创办,是一所走读与寄宿相结合,封闭式管理的义务教育阶段九年一贯制学校,学校包含中学部、小学部和幼儿部,项目地块为红领巾实验学校小学部。
经过对调整地块的现场调研与资料整理,发现周边地块有大量居住区,人口十分密集,不仅有御景城等开发强度较高的高级住宅区,同样存在大量建设密度很高的旧住宅区,对学位的需求量很大。(2)地块服务半径范围内小学欠缺,无法满足生活圈配套需求有必要对项目地块用地性质进行变更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周边的小学数量较少,从服务半径的角度来看无法满足要求。普宁市中心城区总体道路网密度偏低,道路级配不合理,路网次干道不完善、微循环不畅,交通组织不便,交通压力集中于主干道,地块北侧环市北路交通压力大,不能满足高强度商住区开发的需要。(4)原地块批复条件与上层次关于增加优质教育资源政策不符根据《普宁市2018年-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方案》提出的要进一步保障教育用地供给的要求,现状已建成的中小学、幼儿园应得到规划的尊重,原规划批复条件需要拆除学校建设商住区,与政策要求不符。
原设计条件:流沙北街道红领巾实验学校地块在2014年通过用地性质调整和控制指标确定,原批复为商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地块指标控制为:建筑密度≤40%、容积率≤6.6、绿地率≥30%, 建筑高度<100米。拟调整设计条件:项目地块用地性质拟调整为学校用地(A33), 地块控制指标为:建筑密度≤35%、容积率≤2.0、绿地率≥30%, 建筑高度<60米,学生人数不超过1250人,调整前后对比如下表所示:
本次地块调整依据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具有理据充分的法定性。通过对现状建设条件,周边区域人口分布,教育设施需求的分析,得出地块调整的必要性。通过对各专项规划的考量以及对社会经济影响的分析,得出地块调整的可行性。此次调整是完全合法、合理,立足建设现状的调整,有助于教育设施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福祉的提升。该地块控规调整已通过政府批复。
据《普宁市2018年-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建设规划方案》提出,要进一步保障教育用地供给的要求,且红领巾实验学校地块周边的小学数量较少,如今调整为教育用地,将有效改善周边适龄学生入学问题,助力普宁教育事业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