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普宁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三则《普宁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据悉,这三则公告主要为普宁市2019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该项目将对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流沙南街道泗竹仔(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大南山(楼盘详情户型图相册地图)街道枧头寮共计99.85亩用地进行征收建设。其征地用途为城镇建设用地。
PART 1
流沙南街道泗竹埔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01)〔2019〕369号,批准时间:2019年12月17日),同意普宁市人民政府征收流沙南街道泗竹埔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2892公顷(折合4.34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19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流沙南街道泗竹埔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流沙南街道泗竹埔村,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0.2892公顷,地类均为林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征收林地补偿标准为: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19.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29.7万元。
3.青苗补偿费:每公顷19.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19.9548万元。
PART 2
流沙南街道泗竹仔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01)〔2019〕369号,批准时间:2019年12月17日),同意普宁市人民政府征收流沙南街道泗竹仔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0.7535公顷(折合11.30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19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流沙南街道泗竹仔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流沙南街道泗竹仔村,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0.7535公顷,地类均为林地。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征收林地补偿标准为: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19.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29.7万元。
3.青苗补偿费:每公顷19.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51.9915万元。
PART 3
大南山街道枧头寮
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文号:粤府土审(01)〔2019〕369号,批准时间:2019年12月17日),同意普宁市人民政府征收大南山街道枧头寮经济联合社属下的集体土地5.6142公顷(折合84.21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普宁市2019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城镇建设用地。
三、被征收土地单位、位置、面积及地类: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大南山街道枧头寮经济联合社。
(二)征地位置:大南山街道枧头寮村,具体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三)征地面积及地类:面积5.6142公顷,地类为耕地1.8896公顷、林地2.542公顷、其他农用地0.7625公顷、建设用地0.4201公顷。
四、征地补偿标准:根据《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中共普宁市委 普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土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普市发〔2017〕6号)的规定,征地补偿标准为:
(一)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49.5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74.25万元。
3.青苗补偿费:每公顷3.75万元。
(二)征收林地补偿标准:
1.土地补偿费:每公顷19.8万元。
2.安置补助费:每公顷29.7万元。
3.青苗补偿费:每公顷19.5万元。
(三)征收其他农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27.5万元。
(四)征收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每公顷127.5万元。
征地补偿总额为567.1036万元。
项目征收土地分布图
结语
从卫星图可以看出,泗竹埔、泗竹仔以及枧头寮三村均集中在东部新城,这次新一轮征地发布,将进一步加快该片区的建设步伐,既完善了城市功能的需要,也将大大的促进普宁经济社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