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19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 (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田园综合体、 农村公益事业奖补、美丽乡村)的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财政局: 一、本次下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田园综合体、农村公益事业奖补、建设美丽乡村等工作。请各地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产业振兴, 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等重点工作任务要求,及时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其中:美丽乡村建设资金,有关地方应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107 号)要求,结合省推进“千村示范、万村整治”的工作要求及相关省级涉农资金统筹研究安排,适度集中使用。 二、请各地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17 号)规定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绩效目标管理有关要求,现将农村公益事业奖补资金、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绩效目标一并下达(附件 2)。请各县(市、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结合省级涉农资金及其他可统筹的相关资金,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市农业农村局参照省级做法,将各地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做好本辖区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附件: 1. 2019 年中央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公益事业奖补、美丽乡村)资金安排表 2. 绩效目标表 揭阳市财政局 2019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