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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车主们速看!ETC欠费将上报个人征信!
近日,央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服务支持收公路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该《意见》指出ETC欠费超30日将上报个人征信。具体内容为,支持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在取得信息主体授权和履行告知义务的前提下,将自通行交费交易日起超过30日仍拖欠未付款的用户信息提交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保存期限按《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据了解,目前市面上的ETC收费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预付费模式,另一种是绑定银行卡后代扣的模式。
具体而言,很多人采用的是信用卡模式,也就是说银行首先替车主支付了路桥费,然后车主再还款给银行。这种便捷的模式在受到欢迎的同时也有隐患,恶意欠费的现象屡禁不止。
针对ETC办理乱象,《意见》划定了五条“红线”,具体为:
1.不得无故拒绝用户绑定已有账户;
2.不得强行要求用户新开账户绑定;
3.不得在用户办理ETC业务时强制搭售其他服务或产品;
4.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用户解除绑定账户;
5.不得故意引导已安装ETC用户变更扣款账户,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安装和社会资源浪费。
该意见指出要稳妥有序减少ETC储值卡使用。商业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应严格落实停止发行ETC储值卡、逐步减少ETC储值卡使用相关要求。不得新增发行或为其他机构代理发行ETC 储值卡,不得为新增发行ETC储值卡提供充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