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近日,广东司法厅公示了关于广东省1—7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名单。
据公示显示,司法部、民政部授予的1—7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共145个,经层层复核,最终保留136个村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其中,就包括了普宁3个村。
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广东省1—7批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名单的公示
为进一步巩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强化动态管理,提升工作成效,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全国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会议关于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部署,省司法厅组织各地对我省被司法部、民政部授予的1—7批共145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复核。经层层复核,并征求省民政厅同意,拟同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大富村等136个村(社区)予以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揭阳市揭东区玉湖镇姑山村等9个村(社区)予以撤销“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9年8月23日至30日,如有异议,请如实向省司法厅反映。
电话:020-86351187
广东省司法厅
2019年8月21日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名单(部分)
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单位,是指在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建制村和城市社区,其中,“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是由司法部、民政部通过对村级组织法治教育开展情况、村务管理规范是否有序和矛盾纠纷调处是否及时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产生的。
凡在过去三年内发生严重侵害群众利益而引发群众集体上访事件、重大刑事案件、重大责任事故、村“两委”成员被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的,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单位,均不得参评。
被评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说明这些地方的法治建设工作开展得非常棒,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等工作做得到位,得到了国家的肯定。
结语
恭喜新坛村、鸣岗村以及大东山村予以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人民安居乐业,各项保障服务齐全,这就是对百姓最大的益处,你们觉得呢?